依据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及《合同法》规则,依照朔州市全方面推动社会信誉体系建造要求,为逐步增强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借款人诚信履约认识,催促借款人及时实行如期归还借款责任,现将截止2024年9月3日逾期3期(含)以上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失期借款人名单予以公示,请被公示人于三个工作日内归还逾期借款本息,如不及时归还,我中心将进一步强力清收,并将失期信息上传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体系,因借款人本身问题形成的征信影响由借款人自行承当。如已还款,请及时联络我中心。
您好!欢迎进入易倍全站综合平台下载登录!